鸑鷟之翎

笔力绝赞光速退化中,文风极其不稳定。
懒癌晚期,不定时失踪。
是个杂食,但是杂食也挑食,会发病。

【周翔】再初恋

【520交换点文】命题:失忆,小周忘了自己与孙翔正在交往。

@STK 的命题,我一定没写出你要的酸爽感……原谅一个不擅长写命题作文还写崩了的射手座吧,不要打我。


再初恋

  

  周泽楷在恒温25℃的房内醒来,刚才那些似是而非的梦境虽然已经消散,但暧昧的余韵却依然缠绕着他,令他心中陡然生出来历不明的温柔,朦朦胧胧地下意识将手往右侧搭去,却只触及到微凉的被褥。

  现实与潜意识的落差感让周泽楷清醒过来,他睁开眼睛,将收回来的右手抬起来举到眼前。他迷茫地注视着自己手掌的纹路和手指上的薄茧,咀嚼着自己刚才下意识的举动所代表着的意义。

  答案显而易见。

  洗漱完毕之后,周泽楷走出房间,左侧那个狭小的洗手间中正挤着一个高大的青年。大概是从镜子瞥见了周泽楷的身影,顶着一头乱发的青年侧过脸来,混着刷牙时的白色泡沫,向他打了一个模糊不清的招呼。

  条件反射般地,周泽楷自然而然地对他露出了微笑。在勾起唇角的那一瞬间,他的心脏仿佛被清晨的那丝柔情再次缠绕,这让他倍感困扰。

  与梦醒时分下意识想触碰到那个不存在的枕边人的心情一样——那是给予所爱之人的温柔。

  但这样是不对的。周泽楷想道,对现在的他而言,孙翔只是一个共处了七天的合居者。

  周泽楷知道,孙翔是他的队友、搭档、以及恋人,但他只是“知道”。所以,孙翔的这些身份前,不得不被敲上了一个“曾经”的章。

  

  这是周泽楷遗失记忆以后的第一个星期日。

  

  世事总是无常,因为一个星期前的一次意外,周泽楷丧失了部分记忆。他记得他的家人,记得他那平淡无奇的学生时代,记得热血沸腾的荣耀赛场,却唯独忘记了他成为职业选手以后所认识的那些人。

  他的伯乐与副队长在医院中面面相觑,只能反过来安慰他的恋人,安抚对现有人际关系一片空白的他。为了进行善后处理,方明华和江波涛先后离开,只剩下孙翔与他面对面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分享那份失措。

  医院的温度打得挺低,但孙翔褐色的T恤却被他的汗水濡湿,显出更深几层的色阶。周泽楷看着这个陌生的青年,视线划过他栗色的短发,划过他轮廓锋利的脸庞,在脑内仔细临摹着他带着焦灼气息的五官,最终还是一无所获。

  明明周泽楷才是不打招呼就被安放在这样陌生人际关系中的人,但他却感到愧疚。擅自遗忘了与恋人的过往这件事,就像是完成了一场无法被任何人指责的背叛。那么想来,被抛下的人不止他自己,还有孙翔。

  但不管心存多少愧疚,周泽楷依然与孙翔素不相识,所以在愧疚的余味过后,周泽楷又感到一重沮丧和窘迫。

  “算了,走吧,周泽楷。”

  孙翔收回了望向窗外的视线,直直地看向他,眼底的阴霾不知何时已经荡然无存。

  “……哪?”

  “还用问吗?”孙翔终于扬起了嘴角,“跟我回家啊。”

  周泽楷注视着孙翔,他突然发现原来孙翔的眼睛在阳光下时,瞳孔颜色会浅得像琥珀——他从来不知道,原来他喜欢的是这样的类型。

  

  家中的摆设和周泽楷记忆中相差无几,只不过在一些细节处摆设上,显现出这间屋子里住着两个人这样一个事实——比如卧室的洗手间里,洗脸台上的玻璃架子上,两个企鹅水杯并排挤在一起,一新一旧;再比如散落在客厅沙发上的两个游戏手柄;亦或者是阳台挂杆上晾着的,明显不是周泽楷穿衣风格的衣服。

  孙翔将周泽楷带进卧室,那张双人床靠在打着柜子的墙边,周泽楷看着孙翔自然地脱下拖鞋,踩在床上去打开上层的那个柜子。他翻出一本相册来,盘腿在浅黄色的被褥上坐下,然后他拍了拍他身边的被面,对站在一边的周泽楷催促道:“你干嘛那么拘束,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——上来啊?”

  周泽楷被反主为客,心里苦但说不出,只能乖乖按孙翔说的那样,上床坐在他旁边。

  孙翔翻开相册,扉页上夹着两张照片,周泽楷认不出来人,但是能认出队服。一张是第十一赛季轮回全员举着冠军奖杯,一张是国家队队员在苏黎世体育馆前的合影。

  “周泽楷你不是把人都给忘了吗,那我跟你再讲一遍。”

  孙翔开始耐着心思跟周泽楷一一介绍,听他介绍人物是一件挺有趣的事,周泽楷不仅能粗略地了解到这些职业选手的状况,也能够猜出孙翔个人的感情倾向。

  “唐昊,就那个呼啸战队队长,跟我同一期的,傻逼一个。”

  “黄少天,那个染头发的——蓝雨战队的那个剑圣,他太烦了,话特别多。”

  “……哦,这个,叶修啊。”

  “这个小事情啊——不对,他名字是肖时钦,雷霆队长,原来跟我一个战队过,人蛮好的。”

  真是完完全全的爱憎分明,不带任何的弯弯绕绕,仿佛那束直直地打在窗棂上的阳光。

  周泽楷的视线从那张照片转到孙翔的脸上,对方依然全神贯注地在做人物简介,侧脸的轮廓柔和下来,看上去意外有些可爱。

  “……”

  像是不满周泽楷与他毫无互动一般,孙翔抬起头来正要抱怨,在两人四目相接的那一瞬间,他的眼睛忽地亮了,朝着周泽楷倾过身去,两个人距离被蓦然拉近。

  ……太近了。

  周泽楷近距离面对着被自己遗忘的恋人,觉得脸上发烫,不自然地往后挪动了点身子。但孙翔却没管他,依然又凑近了点,盯了周泽楷几秒,得意洋洋地宣布道:“我发现,你好像还是喜欢我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周泽楷从来不知道,“自我感觉良好”这一点居然也会是他喜欢的类型,他在那一刻暂且放下了愧疚和温柔,赶紧否认道:“没有。”

  他否认得太快,孙翔皱了皱眉头,重新坐直了身子,这让周泽楷松了口气。

  但下一秒,孙翔又非常豁达地挥了挥手,说道:“算了,你现在不喜欢我也没关系,那我来追你好了。”

  “我觉得吧——”孙翔伸手合上相册的封面,将双手交叉着枕在颈后,伸了一个懒腰,拉长了语调,“不管你失没失忆,周泽楷你还是会喜欢上翔哥我的。”

  霸道、自信,和那句“跟我回家”如出一辙的理所当然,那是很容易引起其他人不满的语气,但这个“其他人”里面,从来不包括周泽楷。

  周泽楷无法对他生气,又不感到高兴,做不出什么更好的回应,只好说道:“哦。”

  孙翔不满道:“我都说要追你了,你怎么那么敷衍啊?”

  周泽楷觉得很为难,但他其实没他想的那么为难。如果周泽楷将手指搭到他自己的嘴角上的话,就会发现,他从刚才到现在都在不经意地露出柔软的微笑。

  “那、试试吧。”

  思考了一分钟以后,周泽楷轻声地重新作出了回答。

  

  星期日的早晨,从双击“荣耀Online”的图标开始。

  职业选手的账号卡归轮回俱乐部所有,夏休期开始前自然要归还俱乐部,由没有假期的技术部门研究如何在迎合选手操作习惯的同时,提升银武数值,所以几乎每个职业选手都会有一两个小号,有些用的是成为职业选手前自己的账号卡,有些是嫌麻烦,干脆去自家公会拿一张。

  周泽楷和孙翔就属于后者,有对象后的荣耀和单身狗时的荣耀是两个游戏。在周泽楷失忆前,两人有时候会混迹在公会里推推副本,有时候一起打打活动,更多时候他们还是走竞技场,或组队或PK,爽了自己苦了普通玩家。

  和喜欢的人一起做喜欢的事,这总能给人以无限的快乐。

  就算是那次意外过后,孙翔也没有放弃这份快乐的意思,他依然乐此不疲地邀请周泽楷走竞技场,或赢或输。孙翔赢了不会表现出特别高兴,输了也没怎么在意,但是一时连续输多了就会情绪不佳。

  周泽楷也挺喜欢和孙翔一起打竞技场的,两人战斗风格相似,都干脆利落,不拖泥带水。最重要的是,对现在的周泽楷来说,荣耀是他最熟悉的事物。倾泻而下的子弹壳,流光溢彩的魔法炫纹,战斗法师和神枪手一次又一次地碰撞在一起,这样的场景总会让周泽楷的心中涌动着奇妙的感觉。

  这种感觉是灼热的,像沉寂的火山里缓慢流动着的岩浆,它在周泽楷的血液中激荡着,凭空产生出陌生的激情和欢愉。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这种感情的催化下要破壳而出,但却冲不开那层最后的隔膜。

  以前的他一定经常和孙翔打竞技场。周泽楷一次又一次地看着孙翔被游戏画面和兴奋所共同点亮的眼睛,用手徒劳地按住左胸膛,感受着自己明显加快的心跳,那么想道。

  但这也无法解释,那在心底流淌着的情感究竟是何物。

  “喂,周泽楷。”

  孙翔的声音打断了周泽楷一时之间的走神,他扭头看向坐在他旁边那台笔记本电脑前的孙翔,对方正翘着椅子,一下下地晃着,屏幕中那个身材火爆的战法女号也随着他的动作,毫无章法地活动着。

  “等下你记得把药吃了。”

  “嗯。”

  孙翔在某些地方总是出人意料的细心,比如说在医生给周泽楷开的药这方面上,他记得总是比周泽楷还清楚。

  “还有,周日要大扫除。”

  “等会?”

  “嗯,我们一般两点以后开始。”孙翔继续晃着椅子,歪歪扭扭地朝周泽楷那个方向倾斜过去,他将手搭在周泽楷的椅背上,凑过去问道,“我搞客厅厨房厕所阳台,你弄卧室和客房?”

  “跟以前一样?”周泽楷微微偏离了点脑袋,与孙翔保持着一定的安全距离。

  “怎么可能。”孙翔笑了,呼出的热气扫过周泽楷的鬓角,“是因为我要追你啊。”

  结果这样不合理的安排还是在周泽楷的要求下强制取消,重新回到原定的分配——孙翔负责客厅厨房和厕所,周泽楷负责卧室客房和阳台。

  其实“星期日大扫除”这件事,是周泽楷之前就有的一个习惯,即使是在他一个人生活的记忆中,他也会在每个星期日打扫住宅或寝室。对他来说,多了一个人与他分担打扫的工作,算得上一种非常新鲜的体验。

  透过放置杯具的玻璃橱柜,周泽楷能看到孙翔在客厅扫地的样子,家中的扫把和簸箕对他们这两个男人来说都有些过于玲珑,把孙翔衬得有些滑稽——他弯下腰来,像是在够什么东西似地,将扫把探进沙发底下去清扫灰尘。动作幅度有些大,这导致他那件皱巴巴的黄色T恤被掀了起来,裸露出的那截腰顺着作业的推进,几次堪堪擦过茶几的边角。

  周泽楷大步流星地走过去,将手覆在茶几的那个方角上,把茶几往外推了推。

  “有东西掉在下面?”

  孙翔直起腰来,T恤下摆重新挂回牛仔裤的腰带上,不明就以地问道。而周泽楷预估了一下孙翔的动作幅度,又用脚将茶几往外踢了踢,在确认消除了危险因素以后,提醒他道:“小心点。”

  “哦……”

  孙翔还是有些茫然,但他也明白过来周泽楷是在关心自己,心里很高兴,忍不住冲着他露出笑容来,那句不知好歹的“周泽楷你是不是喜欢我啊?”就要呼之欲出。

  这个笑容在周泽楷看来其实有点丑又有点傻气,但却像鸡毛掸子一样在他心房上一下下扫过,搔得他不自在的痒——太痒了,周泽楷并不想笑的,但因为这份痒,他控制不住自己微笑起来的举动——所以他只好转过身去,匆忙走到洗手间去打水。

  从水龙头中争先恐后涌出的水柱冲至嫩绿色的水桶中,溅起的水花打到了周泽楷裸露的小腿上,他近乎放空地盯着浸在水桶中的拖把,顿了顿才关掉水龙头,拎着水桶走出洗手间。

  周泽楷把水桶放在卧室门口,等到他解决完卧室这块区域,孙翔已经快要拖完卧室外面的客厅了。

  看到周泽楷正要出来,孙翔上前跨出一步,与那个嫩绿色的水桶一起堵在了卧室的门口,他抱着双臂,挑眉对周泽楷道:“把拖鞋脱下来。”

  这样的架势倒不像是让人脱下拖鞋,反倒像要人把衣服脱下来的霸道总裁。周泽楷一时没反应过来,但依然乖乖照办。

  孙翔伸手接过拖鞋,弯下腰来摸起沉在桶底的抹布,开始认真地清洗周泽楷的拖鞋鞋底,动作流畅娴熟,仿佛是最平凡不过的日常。

  周泽楷愣在原地,他眼前的情景是全然陌生的,却又带着那股熟悉的人间烟火味。这股熟悉感逼近了他,让他恍然想起他还与父母同住的童年时期。

  如果要说得再详细一点,那么——周泽楷想起了他的父母。

  这样的联想让周泽楷感到危险,他心中残存着的理智提醒他这样太奇怪了,于是他产生了混合着尴尬和羞涩的情感反应——脸上发烫,眼神躲闪。

  “我自己来。”

  一只拖鞋被扔在周泽楷面前的地板上,它发出的那个清脆的声响将他拉回了现实。周泽楷听见自己那么说着,这句话语滚过他的声带,仿佛吸走了他喉咙中所有的水分。

  这是他最后的,微弱的挣扎。

  “你这么客气干嘛,我在捍卫我的劳动成果好吗?”孙翔“啪”地再次扔下剩下的那只拖鞋,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眼周泽楷,宣布道,“你现在可以走出来了。”

  孙翔拎着水桶站起来,他走向洗手间的姿势落在周泽楷眼中依然又丑又傻气,像一只大企鹅。但可怕的是,周泽楷觉得,这挺可爱的。

  无论是那个帅气不足的笑容,还是现在滑稽有余的姿态,包括孙翔后脑勺上顽固翘起的那一撮栗色短发,周泽楷都自暴自弃地想道,这挺可爱的。

  或许他在下次孙翔洗完头发以后,可以帮他用吹风机好好吹一吹。

  挣扎失败,一败涂地。

  到了现在,周泽楷不得不承认——他完全能够理解以前的那个自己为何会被孙翔所吸引,因为即使是现在,孙翔也对他有着强烈的吸引力。他不知道,这是因为他的心中残余着那份没有同记忆一起消散的爱作祟,还是因为原本孙翔就是那个能够唤醒他心中蛰伏着的爱的人。

  这样的问题在本质上与“鸡生蛋还是蛋生鸡”是一样的,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问题。

  因为就像是现在有鸡也有蛋一样,以前的周泽楷和现在的周泽楷都做出了同样的决断,这已经是一个无法改变的既定事实了。

  周泽楷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再次爱上了孙翔,又花了整个大扫除的时间想通了这点。

  他在洗手的间隙中抬眼望向镶嵌在墙上的那面镜子,镜中的自己穿着和孙翔一样皱巴巴的白色T恤,不知道和他的那件在洗衣机内一起滚过几次;他额前因为惰于修剪而略长的刘海发尾不是那么整齐,据说这是孙翔之前自告奋勇给他剪头发留下的杰作;至于他脖颈上挂着的那串子弹项链,则根本就是孙翔给他买的生日礼物。

  在周泽楷仅存的记忆中,他的生活除了荣耀以外,似乎总是乏味可陈的,他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一个人,像一股横冲直撞的风暴,席卷过他,在他的身上留下了无数的蛛丝马迹。

  这些蛛丝马迹,周泽楷在此之前就已或多或少地察觉了,但他总是逃避着去构想那份被色彩重新填充的记忆。直至今天,无数的证据和鼓动着的情感包围着他,将他逼得逃无可逃。

  周泽楷将双手撑在镜面上,镜子中的他像是被他自己强迫性地逼着面对自己的内心,看上去仿佛要去破釜沉舟。在他高一的那年暑假,他也曾做过这个举动——那天的下午,他先斩后奏地寄出了轮回训练营的报名表。

  在失去记忆以后的第一个星期日,周泽楷无意识地与曾经的他再次重合起了步调,做出了与一年前那个夏夜同样的决定。

  

  时至饭点,大扫除完就瘫在客房床上的孙翔,好不容易把自己从被褥里拔起来。他压抑着起床气,乒乒乓乓地从冰箱里取出食材和午饭的剩菜,晃晃悠悠走进厨房,差点因为自己没拖干的水渍滑倒。

  这样一场虚惊以后,孙翔彻底从睡意中清醒。当周泽楷走进厨房时,孙翔已经开始炒青菜了——与旁人所以为的事实不同,S市男子周泽楷是个完完全全的厨房杀手,而孙翔反而是中华小当家。同居以后孙翔不得不包揽下做饭的这份任务,他自认为被S市男人会做饭的虚假安利所骗,只好以通过指挥周泽楷给他洗菜切菜打下手的方式泄愤。

  孙翔被灶台上的火逼得流下汗来,察觉到周泽楷走了进来,便连头都不回地说道:“周泽楷帮我把那个电风扇搬过来,空调冷风吹不到这里,热死我了。”

  他那么说着,娴熟地掀开糖罐的盖头,往锅里加了一小勺砂糖进去,却又口不对心地抱怨着毫无科学依据的话:“你们S市人连炒青菜都要加糖,怪不得那么多人得糖尿病。”

  这幅情景又是富有烟火气的——与其说是烟火气,倒不如说是油烟味——周泽楷依然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父亲,无缝地进行了家庭日常的代入。

  简直无可救药。

  “孙翔。”

  “啊?”

  抽油烟机工作得哗哗响,刚好青菜炒得差不多了,孙翔关了天然气和灶火,一边把青菜装在盘子里,一边跟周泽楷说话:“你要说什么?”

  比起言语,永远都是周泽楷的行动率先做出回答。——他伸手从背后揽住了孙翔,将脑袋抵在了他的肩窝上。像是已经做过千百遍一样,周泽楷只是这样抱着,从心中升起的熟悉感就将之前隐隐躁动着的情绪都覆盖了下去。

  孙翔被惊得一个激灵,陶瓷盘子砸在一侧的台面上,发出“啪”的清脆响声。他急切地侧过头来,下巴撞到了周泽楷的颧骨,这样一来,孙翔又只好转过身来挣脱开周泽楷,匆忙地去确认他的脸有没有浮起淤青。

  “你是想起来了吗?周泽楷?”

  然而周泽楷还是安静地摇了摇头,这个动作让孙翔眼中的火焰熄了下去,但他的下一句话又重新点燃了那簇火光。

  “你赢了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孙翔睁大着眼睛看着周泽楷,后者站在离他触手可及的一步之遥,认真与他对视的眼睛是温润的纯黑色,像掀起风暴前平静的海面,不论什么时候,孙翔都会产生亲吻这双眼睛的冲动。

  拥有着这双眼睛的那个男人,又重复了一遍道:“你赢了。”

  “……你还能不能好了啊,周泽楷。”孙翔抬起手臂抹了把额角上的汗,他扬起嘴角,伸手去捧住周泽楷的脸。孙翔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触碰过周泽楷的脸颊了,所以他现在像是想要发狠地揉两把,又因为顾及着对方而只能小心翼翼地控制着力道,“你怎么那么喜欢我啊,我还没开始正式追你呢。”

  “没有。”

  “啊?”

  “追了。”

  “……好吧,算了,就当我追过你吧。那——”孙翔居高临下地看着周泽楷,指腹从他的侧脸摩挲至耳后,问道,“我现在可以亲你了吗?都憋了一星期了。”

  “不行。”周泽楷果断地拒绝道,与此同时,他将手滑到了孙翔的腰眼上,纵使脑内的记忆流逝,他身体的记忆也促使着他准确无误地找到对方的敏感点。

  时间仿佛倒流回了一年前的那个夏夜,周泽楷也是如此将孙翔堵在俱乐部后院前的那个走廊上,他的脸上有着行动中所看不出来的那重羞涩,试探般地在孙翔的耳边问道:“让我来吧。”

  

  

    END。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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