鸑鷟之翎

笔力绝赞光速退化中,文风极其不稳定。
懒癌晚期,不定时失踪。
是个杂食,但是杂食也挑食,会发病。

发货快递请寄韵达

*韵达一生黑(何

 

发货快递请寄韵达



刘小别最近很忧郁,忧郁的原因大致如下。

第一,刘小别的手机在打篮球的时候掉了,他还没有来得及捡起来,手机就立刻被一只穿着耐克黑白球鞋的脚踩住了。黑白耐克的主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踩住了刘小别的肾,在下一秒就借此着力,起跳扣篮。刘小别在那时绝望地闭上了眼,因为他都已经听到清脆的破裂声了。

第二,因为手机送修,刘小别不得不请人代打肝他女神鸟的活动二档。

第三,即使手机送修,刘小别也没停下他淘宝剁手的大业,那个罪魁祸首,黑白耐克的主人,同时也是他的室友——孙翔被迫承担了帮他代为下单并且拿快递的义务。但最近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魔咒,所下订单的卖家一律发货韵达。R大的韵达一向以速度慢,态度差的恶评闻名全校,刘小别一直固执地认为,韵达招收工作人员的准则中,一定有“是人中傻逼”那么一条。

比如现在,已经一个星期过去了,刘小别的轻小说还在中转站。

刘小别觉得他快要压制不住他体内的洪荒之力和麒麟臂,时时刻刻都可能夺过孙翔的手机,打电话和韵达撕逼了。

“别瞎逼逼,你都念了一天了,要打快打,像个男人一样。”

正在最后一天补选修课毛笔书法作业的唐昊本来就已很烦躁,刚好向刘小别开炮,张口就嫌弃刘小别影响了他修身养性,旁边的邹远听到这个字眼以后忍不住一哆嗦。

“二翔怎么还不回来?!他最近成天去哪浪呢?”

事实证明,刘小别只是想吐黑泥而已,旁人的耿直话语他都可以选择性过滤,并且转移了话题。

“不知道……不过翔哥最近好像老是去北门。”

寝室唯一的良心邹远及时打断了唐昊的嘲讽,老老实实地回答了他。

“北门?那不是快递集散地么?刘小别你哪学来的这套资本主义压迫。”

“最近我根本没快递好吗?!最有可能先到的就是这套书了!还在中转站!”

刘小别喊冤,说完后才发现全寝室都陷入了沉默。

“翔哥该不会脱团了吧……”

耿直诚实的邹远说出了此时他们三个人的心声,随即被不愿意承认孙翔比他帅的唐昊马上否认了这一可能性,并且得到了同样不愿意看到室友脱团的刘小别的附议。

 

此时的孙翔确实如室友所说身处北门商业街,不过他的面前没有妹子,只有一大堆已经被分好类的快递,以及一个快递小哥。

就算打死刘小别,唐昊和邹远也不会相信富三代孙翔大少爷居然去做快递的兼职了。

不过面对室友的不敢置信,孙翔估计只会不屑地冷哼一声,严肃地批评他们道“翔哥在你们心中就是这样的纨绔子弟吗,你们这是狗眼看人低”。

然而,如果孙翔说出类似冠冕堂皇的理由的话,他一般都是有另外的不可告人的目的的。比如这次,他的目的当然不可能是方便自己给刘小别拿快递,醉翁之意不在酒,他意在那个快递小哥。

快递小哥叫周泽楷,R大数学系男生人人得而诛之的院草,大三学生。家里父母健在,无妹无弟,有房有车,S市普通的小康家庭。不抽烟不喝酒,唯一能和不良癖好搭上边的就是热爱打一款叫荣耀的网络游戏——这大概也是他和孙翔所唯一重合的爱好。

以上信息都是孙翔在兼职的几天内套出来的,孙翔对此非常自豪,认为自己和周泽楷进度神速。

对,孙翔来这里卧薪尝胆体验生活的唯一目的,就是追周泽楷。

孙翔有着新时代好青年所不可避免有着的通病——颜控晚期。因为理亏而被指使着每天去拿刘小别快递的日子是痛苦的,但是自从孙翔在韵达快递寄取处,被兼职工作的周泽楷一眼惊艳后,去取快递这件事就变得不那么痛苦了。

但要是仅仅因为如此,孙翔就起了泡周泽楷的念头的话,他就太肤浅了。孙翔虽然肤浅,但也必然不是这么肤浅的颜控,真正令他好感暴涨的,是另一件事。

自从孙翔被刘小别迫使去帮他拿快递以后,唐昊也时常利用一把免费劳动力,以“反正你去拿了就带一下我的”为理由,将快递站的通知短信转发至孙翔手机上。这天孙翔一到韵达快递点,仿佛开了天眼般的唐昊就将短信发给了他。碍于下午还需要唐昊帮他在公共课上代点到,所以孙翔选择了隐忍,而不是打电话向他破口大骂。

唐昊的快递是一个中等大小的箱子,至于刘小别,他买了两大箱零食,抱起来的总高度高过孙翔半个头。

孙翔当即就在心中问候了刘小别的直系血缘亲属,并且欣慰地想到还是唐昊正常。

但是当孙翔尝试着抱起唐昊的箱子的时候,他被这个始料未及的重量压得膝盖一软。孙翔愤怒地将箱子翻了个头,找到了贴着的标签——“40KG哑铃(一对装)”。

孙翔觉得自己真是日了狗了。

正当被激怒的孙翔打算给唐昊打电话,让他自己滚过来把这箱废铁扛走的时候,一个有些耳熟的声音突然在他身后响起。

“要帮忙吗?”

是刚刚被接替下班的周泽楷。

在周泽楷诚恳的注视下,孙翔将刚刚掏出来的手机放回了兜内。但前面已经说过了,孙翔只是一个有点肤浅的颜控,所以即使近距离面对着这张他喜欢的脸,孙翔也没有丧失理智。

“好啊好啊,帮我拿一下这个箱子吧,谢谢了啊帅哥。”

孙翔指了指那个装着四十公斤的哑铃的快递,对周泽楷那么说道。

周泽楷毫不犹豫地弯下腰来抱起唐昊的快递,孙翔发现他在起身时动作并不流畅,心中有一小点愧疚,但他迅速地把这份愧疚抹杀了。

回寝室的路不是很长,孙翔耐不住沉默,毫不走心地随便问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啊?”

“周泽楷。”

“哦,怎么感觉有些耳熟啊。算了,我叫孙翔,今天谢了啊,以后有什么事找翔哥,只要我帮得上忙。”

孙翔在不经意中显示了一个身为富三代的自我修养。

“……孙翔。”

周泽楷愣了愣,看向孙翔生机勃勃的侧脸和线条漂亮的脖颈,下意识轻声重复念了一遍。

毕竟他一直以为这个青年的名字是刘小别。

 

虽然周泽楷在中途休息了数次,但是他还是坚持着帮孙翔将快递送上了他的六楼寝室。每次当周泽楷微红着脸,窘迫地提出停一会的要求的时候,孙翔都感到万分愧疚,他想和周泽楷交换一下抱着的快递,但是这样一来就会暴露他在一开始选择的损人利己本质,为了不让自己在好人周泽楷心中的好感下滑,所以他只能厚着脸皮忍住不提,并且装出一副自己也很累的样子。

真是人间自有真情在啊。想想自私的自己,想想孙子般的室友,周泽楷在这双重对比之下,越发显出他品格的高贵,是一个纯粹的,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。

孙翔回寝室以后,在还没有散退的愧疚感的折磨下,越想越觉得周泽楷真是太好了,他后悔没有留下他的联系方式。但是懊悔是无用的,机会是要靠自己创造的。

所以行动力极强的孙翔没用几天,就获得了韵达的兼职,成为了和周泽楷同一时间段的工作人员。

其实这个时候,孙翔还没现在那么真情实感地喜欢周泽楷,但是感情是可以培养的。

孙翔和周泽楷下班的时间是五点二十,自从某一次孙翔顺口说了句“要不我们一起吃个晚饭吧”以后,他们就开始了共进晚餐的新篇章。一开始孙翔觉得周泽楷那么寡言,一定很少被叫去聚餐,于是他本着怜爱孤独学长的人道主义精神,带着周泽楷每天换一个自己觉得不错的地方吃晚饭。周泽楷对此毫无异议,一直非常温顺地被孙翔带着跑,气氛轻松又愉悦,只是会在孙翔要结账的时候坚持要AA制。一个月过去,孙翔拿到兼职工资,无聊算了笔账,发现他带着周泽楷到处吃吃喝喝的花费都快比兼职工资高了,于是他被吓得开始老老实实跟着周泽楷吃食堂。

因为颜和哑铃事件,孙翔看周泽楷一直是自带滤镜的,所以这次晚饭事件更是让孙翔对周泽楷好感度倍增,他终于能够理解,为什么那些偶像剧里总裁会对不卑不亢的灰姑娘动心了。

都快白干一个月了,周泽楷都是坚持平摊餐费(他吃的还比周泽楷多),这是一种怎么样的精神?

又后来,孙翔发现周泽楷还打荣耀,于是他便约周泽楷在竞技场打一场。生活中的周泽楷内敛且羞涩,一看就是在竞技场发挥共产主义精神送人头的菜鸡。抱着小学男生般的幼稚心理,孙翔本来打算在他面前炫一下技术,但是没想到装逼不成反被教做人。在竞技场上已经横着走很长时间的一叶之秋,被巴雷特狙击连续爆头两次,乖乖躺平。

在屏幕失去色彩的那个时刻,孙翔霍然站起身来,而周泽楷也正抬眼看向坐在对面的孙翔,电脑荧屏上的画面被揉碎成点点星尘,倒映在他依旧沉默的漆黑眼瞳之中,他望着一句话都不说出来的孙翔,轻声问道:“再来?”

“……再来!”

孙翔以提高音量来掩盖他的心慌意乱,愤愤地重新坐下,又开了一局。

再后来,孙翔和周泽楷开始组队打竞技场,两个在竞技场的单人榜上威风了很久的名字,开始在另一个榜单上,以并列的姿态,慢慢挤进前三名。

 

孙翔觉得自己完蛋了。他本来是想攻略周泽楷的,却没想到自己反倒是被攻略的那个人。

 

又是一个和周泽楷一起吃晚饭的晚上,孙翔白天刚上完满满当当的专业核心课,下午又站了半天,顶着五月份已经开始闷热的温度,在没有空调的房间中反反复复对学生重复了无数遍“名字”“手机尾号”“签名”。现在的孙翔端来餐盘以后,就累瘫在了食堂角落的沙发上。

“没事吗?”

孙翔抬眼与周泽楷的担忧视线相接,如果他现在活蹦乱跳的话,他的心跳或许会不受控制地加快几拍。但是孙翔现在累成狗了,所以他的恋爱脑也暂时死了,他有气无力地摆了摆手,示意周泽楷别理他,跪安吧。

于是周泽楷看了他一会,默默地站起了身,没一会又回来了,递给孙翔一碗绿豆汤,直接递到了孙翔的嘴边。鉴于孙翔累得丧失思考能力,所以他也没有多想,居然真的就着周泽楷的手喝了。

喝完绿豆汤的几秒后,孙翔从残血回复了过来,恋爱脑又复活了。他看着还没动一次筷子,依然用充满关怀的眼神望着他的周泽楷,又被他感动了。

啊,周泽楷真是太好了,我的眼光真是太好了。

孙翔在心中如此简单粗暴地感叹道,周泽楷在刚才还喂他喝绿豆汤……等下,喂他喝绿豆汤?

意识到了刚才在大庭广众下做了不知羞耻的事以后,恋爱脑复活的孙翔脸红了。还没来得及心跳加速,行动快于语言的周泽楷就将手伸过来覆在了他的额头上。

“没发烧。”

下了这个结论后,周泽楷像是总算是放下了心,冲孙翔露出了相当无辜的微笑。在电光石火间,孙翔突然如醍醐灌顶一样,下意识在半空中捉住了周泽楷要收回去的手。

现在的气氛很好,非常适合一鼓作气攻略周泽楷。

孙翔那么想着,但是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,和富三代风流小帅哥的外表人设不一样,孙翔的恋爱经验极度匮乏,所以现在直视着周泽楷有些疑惑的眼睛,他张了张嘴,说了句“我……”以后就说不下去了。

在这个尴尬的时刻,IPhone的默认铃声在两人之间突兀地响了起来,救场如救火,孙翔迅速地放开了周泽楷的手,接起了电话,逃避现实之心切,让他手忙脚乱地按下了免提键。

随即,刘小别的声音回荡在食堂的沙发区中。

“孙翔!你给我说清楚,你在我的单子后面备注发货快递请寄韵达是要干啥?!两个月前下的单!现在被韵达那群傻逼寄丢了!”

刘小别气得连他的北方口音都变得格外明显。

孙翔佯装冷静地挂断了电话,并将手机调成了静音模式,他决定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,淡定地对周泽楷催促道:“快吃啊。”

“两个月前?”

孙翔无法直视对面周泽楷现在变得亮晶晶的眼睛,低下头用筷子扒拉自己餐盘里的糖醋排骨,然而对方显然很擅长抓关键词,锲而不舍地追问道。

两个月前,周泽楷和孙翔在理论上还是两条平行线,孙翔觉得这个收发快递的小哥很赏心悦目,周泽楷觉得这个每次来拿快递一脸不爽,龙飞凤舞签下奇怪名字的同学有点可爱。

兜里的手机不停地在震动,不用看也感受到周泽楷热切的视线,孙翔有些绝望地想自己干嘛在刚才立Flag,现在不想上也得上了。他装作鸵鸟飞快扒完半碗饭,心中一直在思考措辞,到头来还是决定用最天然去雕饰的话语来打动人心。

“我……”

“喜欢你。”

在孙翔狠狠放下碗,破罐子破摔地说出第一个字的时候,周泽楷就握住了孙翔的左手腕,代替他说出了下面的三个字。

眼神诚挚地就像那一天,他们正式的初次见面一样,周泽楷也是这样认真地看着孙翔,问道:“要帮忙吗?”

 

END。

 

其实这篇本来去年双十二的时候就想写,懒癌拖延到了现在,小周视角的故事自行脑补,不负责任地压缩到了4500+,有机会的话会修一下。Orz

再这样日产这种垃圾粮食下去我都要不好意思了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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